关于评定皓元奖助学金的通知
各年级:
现将2017-2018学年皓元奖助学金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资助额度与标准
该奖学金设置两个奖项,个人奖和团队奖。个人奖每年至少10名,总额度为20000元;团队奖每年5个,总额度为10000元。
二、评审条件
自觉遵守宪法、法律和学校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,有良好的学习、生活习惯,无违纪、违规行为; 个人奖应满足下列其中条件中的2条或以上:
1)家庭经济一般,生活俭朴,无不良生活习惯和作风问题。综合测评排名在班级排名前50%(基地班前60%)。
2)在全国、甘肃省、学校、学院设置的化学实验(知识)竞赛中获得3等奖以上(含三等奖)。
3)在学校、学院运动会上取得项目前三名的个人成绩。
4)在创新创业活动中表现出色,获得学校或甘肃省挑战杯等类似性质竞赛中取得三等奖以上(含三等奖)。
团体奖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:
5)以团队形式进行的院级以上赛事,获得前三的成绩;
6)以宿舍、班级为单位的院级以上各类评比,获得前三的成绩。
7)以上所有奖项同等条件下,偏远地区少数民族和学生干部优先,已经享受其他社会类奖助学金的同学(团队),不再重复申请。
四、报送要求
1.报送材料
学生向学院提交申请表;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。
2.报送日期
10月16日上午10点前提交所需纸质版材料,榆中校区16#办公楼415或化学资料楼307。
化学化工学院学工组
2017年10月11日